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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土壤环境保护修复任务重” 的整改情况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11-11 10:32

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9—60:土壤环境保护修复任务重”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土壤中重金属背景值偏高,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面积全省最大,分别占全省的30%、4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优先管理地块数量多,共纳入优先管控名录地块38个,其中,在产企业20个、关闭搬迁企业18个,占全省16%;建设用地高、中风险地块比例占总地块数(196个)的96%。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一)整改措施。1.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农艺调控类措施为主,结合土壤改良类、生物类、综合类技术等开展安全利用;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等措施,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2.加强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农用地及其农产品长期跟踪监测,利用农产品监测结果动态调整耕地类别,科学划分全市受污染耕地面积及分布;3.持续推进区域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完成宣威耕地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查明土壤污染成因;4.开展13个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核查,查明在产状况、行业类别情况,建立地块档案清单;5.加强高、中风险地块管控。对在产企业涉及地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纳入《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动态更新,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管理、土壤、地下水环境等调查;对非在产企业地块,积极包装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污染防治等项目。

(二)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宣威市结合辖区气候特点、生产习惯,紧抓栽种节令,组织农技人员指导农户开展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措施落地,全市受污染耕地采用优化施肥、种植结构调整、种植绿肥、休耕退耕等措施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落地率达100%,抽检农产品样品994个开展重金属检测,科学研判安全利用成效。

(二)加强耕地分类管理。组织县乡村三级农技人员对第二轮动态调整后的图斑开展现场踏勘、边界核实、数据核校,按时完成划分结果核实校核。

(三)持续推进区域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宣威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已完成终验。已建立宣威市耕地土壤污染数据库:污染耕地区域涉及国土面积139.13万亩;安全利用类污染耕地调查面积97.8万亩;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调查面积41.33万亩;污染耕地初步排查单元180处;输入因素、输出因素及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特征监测点位数1512个;查明污染成因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实际面积5.44万亩;查明污染成因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实际面积6.91万亩;建立区域大气沉降长期监测点位35个。

(四)加强高、中风险地块管控。完成14个建设用地地块信息核查,查明在产状况、行业类别情况,建立地块档案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对云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变更“一住两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宣威市1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土壤污染重点单位进行动态更新,目前已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11家。已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管理、土壤、地下水环境等调查;已完成云南省滇东磷化工公司(宣威)地块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了《云南省滇东磷化工公司(宣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云南省滇东磷化工公司(宣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绘制场地污染分布图和场地污染修复范围图、场地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表,在地块周围建设防护围墙,安装警示标识标牌,完成了制度管控。

(五)争取资金,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已争取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057亿元,推进宣威市13个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13个项目涉及6个乡镇61个锌废渣点。6个已竣工验收,2个正准备召开终验评审会议,5个正在实施。项目的实施对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进行原位风险管控,阻断重金属污染物迁移扩散,推进1个河流底泥治理项目,从源头上控制土壤污染。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2025年10月3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组织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问题进行自查自验,验收组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拓宽筹资渠道,集中用于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推进土壤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建设用地监管,按省厅要求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加强优先管控地块监管,完成“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加强高、中风险地块的监管。对在产高、中风险企业加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防止污染物泄漏、扬散,加强关停高、中风险地块风险管控。

(四)加强耕地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农用地及其农产品长期跟踪监测,利用农产品监测结果动态调整耕地类别,科学划分全市受污染耕地面积及分布。

(五)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通过现场踏勘、边界核实、共同协商确认,完成宣威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