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化工园区认定未按期完成”开展验收工作,现公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5日至 2025年11月18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督察报告指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应于2023年全部完成,但全省15个化工园区中还有10个未开展认定。整改措施:定期调度通报化工园区建设情况,持续督导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化工园区对照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程序和要求于2025年底前完成羊场化工园区申请省级认定组织工作。 | ||
整改情况 | 羊场化工园区已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省级认定现场评审。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宣威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0月11日组成验收小组,开展自查自验工作,经查阅资料,验收组认为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蒋韬 139 8745 5099 电子邮箱:4248310@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