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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11-06 15:46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编号:69-20-1。督察报告指出:富源产业园区、陆良产业园区等 6 个园区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师宗产业园区、会泽产业园区等 8 个园区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产业园区越州片区等化工片区未建设事故应急设施。

整改措施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虹桥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宣威经开区委托云南览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虹桥产业园)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虹桥产业园)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虹桥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于2025年9月1日发布实施,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羊场化工园区于2024年8月13日取得《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曲环函〔2024〕33号),2024年11月7日获得《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4—2035年)〉和〈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化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年)〉的批复》(曲政复〔2024〕106号)。根据《云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工信石化〔2024〕27 号),结合羊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建设完成了羊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事故应急池、消防救援站、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及应急指挥中心等事故应急设施。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2025年11月5日,宣威经开区牵头凤凰街道办事处、虹桥街道办事处、羊场镇人民政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现场查阅整改资料,该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已整改到位,符合验收要求,参加验收部门同意申请验收销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以毫不懈怠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的工作态度、科学完善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的跟踪问效,始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持续健全突发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加强园区重点环保设施建设,持续积极推进园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确保园区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三)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机制,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实污染排放“加减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做到强基础、严监管、有预警、快反应,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落细,把问题解决在园区内,不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