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薄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宣威市龙堡路140号西宁山水间 | 2008年1月17日原登记机构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宣房权证市区字第00026045号)所有权人为:施忠秀(身份证号53222419560408316X),共有权人为:无。现不动产登记薄权利人更正登记为:施忠秀、赵庆珊(身份证号532224510408311),共有情况更正登记为:共同共有。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874-7133436
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