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废气。 (1)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2)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禁止超载/超速,减少沿途抛洒,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3)施工现场裸露场地、表土堆放场应采取覆盖等措施; (4)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对堆存的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建设区域混凝土养护、管道密闭性试验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有毒有害物质。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废水产生量很少,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清洁废水和入厕废水。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材料运输车辆噪声。为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 (2)选用低噪声机械,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3)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敏感点休息时间,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建筑弃渣。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项目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送到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堆场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内回填和平整,不产生弃土。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干堆场磷石膏回采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洒水降尘; (2)磷石膏在装卸时采取洒水降尘、土工布覆盖等措施后,扬尘量减少70%以上; (3)磷石膏运输车辆加盖土工布,车辆进出项目区设置轮胎清洗池(1个,有效容积2m3),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可降低70%的粉尘量; (4)磷石膏破碎过程中在破碎机进出料口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1套集气罩(配1台风量为5000m3/h风机)+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在破碎过程中对破碎机进行围挡封闭,并设置喷淋设施对物料进行喷淋,以减少破碎工段粉尘产生量。 (5)改性剂拆包投料过程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少70%以上的粉尘量; (6)混合改性过程所用双轴搅拌机设备机身为封闭式,且在磷石膏与改性剂搅拌混合过程中进行洒水,使磷石膏含水率达到24%~26%,目的为增加磷石膏的改性效果并且减少磷石膏改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此情况下,散逸的粉尘量很小。 (7)本项目改性后的磷石膏含水量约为24%,经过传送带直接输送至改性磷石膏防雨棚,改性后的磷石膏在暂存堆棚内暂存7天左右即清运用作下游生产线原料,防雨棚为半封闭厂房。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人食宿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云南云天化云峰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减震垫基础减震等措施,加强对产噪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降低营运期噪声水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项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干堆场剥离表土、改性剂废包装材料、废旧布袋、布袋收尘粉尘、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1)干堆场剥离表土:暂时堆存于干堆场西南角,磷石膏边回采边将剥离的表土进行回填植树。 (2)改性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废品收购单位定期收购。 (3)废旧布袋:收集后由废品收购单位定期收购。 (4)布袋收尘粉尘:经过收集后混入磷石膏中作为原料使用。 (3)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设施收集处置。 (4)废机油:统一分类暂存于云南云天化云峰化工有限公司废油暂存库内,定期由云南泽仁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理,严禁任意倾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