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经济运行】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9-16 11:12

宣威市统计局

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9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曲政发〔2023〕18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政发〔2023〕85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宣威市认真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全市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424日,宣威市成立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威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均组建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被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督查项目,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各级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范实施

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在充分借鉴历次普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高效安全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我市积极应用新媒介激发经热情,运用宣威融媒、“小说城事”视频号发布宣传片,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报道,通过短信、乡村大喇叭、户外电子屏、宣传海报和横幅等方式,拓宽宣传,提高公众对经济普查知晓

严守法纪意识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发布普查告知书,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积极配合上级普查机构的督导督查,对照国家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及时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全面摸清家底

202411日至430日,全市939名普查共同努力下,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摸清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了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普查结果客观反映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五、确保数据质量

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市普查机构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与业务指导,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联动审核,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919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32.0%,从业人员140404人,增长47.2%;个体经营户56988个,从业人员904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