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经济运行】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9-16 11:14

宣威市统计局

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94日)

根据宣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919个,比2018年末增加1919个,增长32.0%;产业活动单位9602个,增加1697个,增长21.5%;个体经营户56988个,增加21747个,增长61.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919

100.0

  企业法人

6485

81.9

  机关、事业法人

487

6.2

  社会团体

90

1.1

其他法人

857

10.8

二、产业活动单位

9602

100.0

第二产业

1438

15.0

第三产业

8164

85.0

三、个体经营户

56988

100.0

第二产业

4655

8.2

第三产业

52333

91.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3013个,占38.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65个,占1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18个,占10.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37149个,占65.2%;住宿和餐饮6648个,占11.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85个,占6.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919

100.0

56988

100.0

农、林、牧、渔业*

58

0.7

415

0.7

采矿业

97

1.2

7

0.01

制造业

687

8.7

3153

5.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7

0.6

9

0.02

建筑业

469

5.9

1528

2.7

批发和零售业

3013

38.0

37149

65.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70

3.4

2792

4.9

住宿和餐饮业

235

3.0

6648

1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9

1.6

201

0.4

金融业

*

*

-

-

房地产业

155

2.0

9

0.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18

10.3

630

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6

1.8

84

0.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

0.7

9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4

3.2

3585

6.3

教育

377

4.8

56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

1.4

340

0.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3

1.7

373

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65

10.9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0404人,比2018年末增加45014人,增长47.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005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6749人,增加8034人,增长20.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93655人,增加36980人,增长65.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044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7778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23043人,占16.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2117人,占15.8%;制造17029人,占12.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51803人,占57.3%;住宿和餐饮11414人,占12.6%;制造7090人,占7.8%(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40404

50059

90449

47778

农、林、牧、渔业*

479

189

700

354

采矿业

13265

1242

34

9

制造业

17029

5498

7090

31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22

394

13

10

建筑业

14944

3453

5856

1075

批发和零售业

23043

8883

51803

294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74

1637

4306

1386

住宿和餐饮业

2359

1503

11414

74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783

1128

315

171

金融业

484

226

-

-

房地产业

2107

747

37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838

3563

1315

51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52

783

151

4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3

140

19

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316

802

5553

2886

教育

10516

5940

124

68

卫生和社会工作

6686

4843

735

5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7

644

984

55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2117

8444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单位数据。表中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数与公报三中从业人员不一致,原因为汇总口径不一致。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51706.20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20659.43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31046.77万元。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504745.59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84941.93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19803.66万元。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6712186.02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4228726.20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483459.82万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0351706.20

4504745.59

6712186.02

农、林、牧、渔业*

4503.67

161.03

10399.89

采矿业

782891.32

696632.97

624876.73

制造业

1724545.86

731849.24

2349423.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9488.82

479712.92

183456.73

建筑业

733986.38

276746.80

1071146.10

批发和零售业

667478.48

261387.70

1502858.6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63998.52

528460.57

224274.84

住宿和餐饮业

56830.65

20204.28

49713.5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817.76

2772.35

98046.00

金融业

-

-

-

房地产业

338327.88

298182.93

64239.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9651.05

103311.21

324134.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4870.88

9849.23

64848.7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722.01

314.57

14857.4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164.59

3137.55

63540.53

教育

313859.04

55834.17

33295.95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8245.29

94481.54

7526.2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8172.20

1026.03

25546.7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275151.80

940680.50

0.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单位数据。

注: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