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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 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主城区河道焚香烧纸的通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9-02 10:02

一年一度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将至,在这缅怀祖先、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主城区河道焚香烧纸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摒弃陈规陋习

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9月4日—9月6日)期间,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鼓励和倡导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思会、著文追忆等文明清洁、安全环保的祭祀方式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清洁、安全祭祀,切实当好移风易俗的引领者。

二、遵守安全规定,防范火灾隐患

中元节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主次干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园、广场、单位、小区、主城区河道等公共场所随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祭祀行为,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和次生灾害,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祭祀安全。

三、严格执法监管,共护节日平安

各街道和执法部门要加大城区巡查力度,发现不文明行为应及时予以劝阻、处置。对不听从劝阻拒不改正的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宣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