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我局现对权利人徐兴礼、孙晓娇名下坐落于宣威市榕峰东路北侧(东山佳园)3幢3-1-104号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宣国用(2014)第004497号),予以公告作废。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徐兴礼孙晓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宣威市榕峰东路北侧(东山佳园)3幢3-1-104号 | 5303810041027901100S031014 | 18.69 | 其他商服用地 | 公告 作废 |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