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名称及问题描述
问题名称: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
问题描述:2023年5月,宣威市复兴街道村民擅自堆土,造成宣威市分水岭小林公园林地损坏 1.8 亩。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严格监管,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减少保护与发展矛盾。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三、整改情况
利用保护地界线矢量与复兴街道村民顾某某在青刺沟黄灰山堆土范围矢量叠加分析,该堆土区域不在宣威分水岭森林公园范围内,通过收集资料,可以确定顾某某堆土区域已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验收情况
2025年7月14日,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问题禁而不绝(69—51)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现已整改到位,符合验收要求,经参加验收部门同意并申请验收销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监督管理,防止非法开垦、违规建设等破坏性行为。
特此报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