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 40—4)”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名称及问题描述
问题名称: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 40—4)。
问题描述:《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调出。但2021年以来,全省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减少59.9万亩,其中调出11.8万亩,国有省级公益林减少112.1万亩,其中调出30.9万亩。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
整改目标:核实国有公益林优化调出情况,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完成对确需纳入公益林的补入申报。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三、整改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具体工作要求,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结合公益林的实际情况,针对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所下发的图斑,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宣威市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调出总面积为26亩,林地权属为国有。
拟恢复为公益林26亩,按地类分,乔木林地25亩,灌木林地1亩,生态区位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已于2025年3月14日向曲靖市级请示,将核实后补入的26亩公益林上报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四、验收情况
2025年6月27日,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省级编号 40—4)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初步验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现已整改到位,符合验收要求,经参加验收部门同意并申请验收销号。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年度变更数据审核和公益林数据库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公益林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