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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工作提示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7-10 09:2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野生菌生长繁殖旺季,农村自采自食和市场销售野生菌逐步进入高峰期。为防止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曲靖市相关会议、文件及领导批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把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动员乡村干部、食品安全信息员、护林员等队伍,采取分片包干,实行责任到人、到户,把《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告知书》发放到各家各户,开展无盲区、无死角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高频次、多维度的宣传,使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户户知晓,人人明白。

三、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开展中毒人员的救治工作,及时把中毒人员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经评估后需转至上级医院救治的要立即进行转院治疗,明确专人负责进行跟踪。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三查”(查主体责任、查行业管理责任、查监督管理责任),以及“三报”(初报、续报、终报)制度,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事件情况,严禁漏报、瞒报、谎报,或者出现信息回流现象。对可能引起炒作的苗头性问题,要妥善处置,防止蔓延扩散,严防因中毒事件处置不当或处置不到位引发网络舆情。

宣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