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5)云0381执恢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徐娅琼、马庆云名下坐落于宣威市向阳巷21附48号西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宣国用(2013)第000613号),予以公告作废。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地号(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徐娅琼马庆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宣威市向阳巷21附48号西 | 5303810041021218200 | 113.44 | 城镇住宅用地 | 公告 作废 |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