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通〔2025〕1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2025〕―5)文件要求,宣威市人民政府就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X3YN202405290036”举报件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核实情况
(一)举报编号:X3YN202405290036
(二)举报内容:曲靖市宣威市杨柳乡烂坝煤矿开采导致乐丰乡新月村出现地面沉降和偏移,山体、路面、房屋发生开裂,地下水资源被破坏,挖煤放炮噪音扰民。
(三)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涉及4个问题,1个基本属实、3个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乐丰乡新月村委会在烂坝煤矿周边有吊井村、上烂坝村2个自然村,未发现自然村和周边地面出现沉降和偏移的情况,未发现新月村周边山体出现开裂现象。陈家村至曹家村段组通道路有3 处共19米路面开裂、局部破损。吊井村2户村民房屋开裂,其中,陈某某已于2022年4月19日协商补偿并搬迁至乐丰乡乐欣安置点;王某某房屋不在矿区范围内,由于保养不到位,房屋屋顶及地坪出现开裂现象。上烂坝自然村自 2018年起采用深井机电提水方式供水,供水保障正常。2024年5 月 30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和能源局组织对烂坝煤矿井下爆破实验,同时实施噪声监测,采样结果平均值为41.4dB(A),未采集到爆破噪声,基本属于农村环境噪声,且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村庄执行Ⅰ类环境噪声限值55dB(A)内。
(四)整改措施:一是由乐丰乡人民政府负责,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指导烂坝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工修复乐丰乡新月村委会陈家村至曹家村段组通路面。二是做好工程监管,确保按时交付群众使用。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由乐丰乡人民政府负责,市能源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指导烂坝煤矿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工修复乐丰乡新月村委会陈家村至曹家村段组通路面。
宣威市能拓矿业有限公司烂坝煤矿已制定《宣威市能拓矿业有限公司烂坝煤矿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X3YN202405290036号有关问题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对新月村委会陈家村至曹家村段组组通道路出现路面开裂、局部破损3处共19米路面的混凝土块进行清挖,并压实路基,重新浇筑混凝土路面,浇筑强度C30,厚度25cm,宽度与原公路宽度相等。
(二)做好工程监管,确保按时交付群众使用。
宣威市乐丰乡人民政府对道路修复工程进行实时监管,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现已交付群众使用。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自查自验,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能源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分类施策,切实解决能源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抓好各级督察、检查交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各级督察、检查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和常态化日常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存在问题解决好,把整改成果巩固好,切实推动能源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