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董祥林申请办理坐落于宣威市龙堡西路西宁山水间11幢2号房屋名下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 使用权面积 | 原权利人 | 用途 | 备注 |
1 | 董祥林 | 宣威市龙堡西路西宁山水间11幢2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53038100120100229F00110003 | 287.83 | 孟雪琼 | 住宅 | 买卖 |
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上述房屋系经一次或多次交易,申请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及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因原权利人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土地转移登记并提交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该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17日前),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登记发证。
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