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得禄乡发布的《宣威市得禄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宣威市得禄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14:00在得禄乡政府食堂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张 薇(党委副书记、乡长)
(二)听证委员
张天旭(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 兴(党委委员、副乡长)
唐美芬(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三)决策发言人
李庆卫(自然资源所所长)
浦周党(村建所所长)
(四)听证监察人
保德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 邑(纪委副书记)
李继芳(司法所所长)
(五)听证记录人
李 锐(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六)听证代表
朱树玄(党委书记)
周发信(宣威市人大代表、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 泽(副乡长)
张美祥(副乡长)
凡宏伟(副乡长)
李 俊(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王 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思言(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宋庆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徐宏飞(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方荣欣(民政办主任)
陆大荣(中心学校校长)
范守佳(交管所所长)
李庆扩(水务所所长)
袁明奇(林业站站长)
沈立党(政协委员、兽医站站长)
朱 飞(计生办主任)
朱勋蔚(文化站站长)
董光聪(宣威市人大代表、务乐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继超(得禄乡人大代表、得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肖坤富(得禄乡人大代表、色空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七)听证旁听人
李嫒(卫生院院长)
赵中烺(农村信用社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时通知经确定的人员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外宣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公告。
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