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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2-10 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202412月28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文化路与煤齐路交叉口,邮编:665400 ,电话:0874-6086599 ,电子邮箱:xwss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宣威市政府门户网站、宣威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主要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条,宣威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9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受理和答复,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部门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杜绝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发生。司法局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云南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熟练系统操作流程,积极推进使用“云南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努力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省一张网”总体目标任务。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司法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市司法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依然存在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优化,各股室之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宣威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