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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5-02-07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1—2024年12月28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建设西街126号,邮编:655400,电话:0874-7138529,电子邮箱:xwlycy@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通知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林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林草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当面办理信息公开185条;年度处理公示行政处罚0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公共资源交易1条,招标采购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新闻发布2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对政务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与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公开更新办理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开林草部门工作的最新动态,全面部署林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履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及时在“信用中国”上公开行政处罚情况,确保处罚公正公开。在充分利用标语、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按要求开展林草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监管公开透明,提高林草系统工作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认真解读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立足林草业本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主动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性的便捷性和传播效率有差距,需进一步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精神。学习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经验交流,积极报送交流稿件。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林草部门职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文字解读内容要求,运用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不断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度,宣威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