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宣威市本级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宣威市财政局提供的经宣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宣威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1月29日)及相关附表反映: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5,254万元,较2022年完成数138,248万元增收27,006万元,增长19.5%。支出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27,315万元,较2022年完成数824,981万元增支102,334万元,增长12·4%。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254万元、返还性补助收入9,5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30,0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4,86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3,325万元、调入资金7,616万元,收入总计1,140,5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7,315万元、上解支出35,18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6,354万元、调出资金6,093万元,支出总计1,094,942万元。收支相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45,6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4,7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3,11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34,000万元、调入资金6,093万元、上年结余15,774万元,收入总计235,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6,613万元、调出资金2,1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8,800万元、上解支出70万元,支出总计227,613万元,收支相抵,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8,20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27,088万元,支出总计90,739万元。收支相抵,2023年当年结余36,349万元,上年结余317,88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354,22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9万元、上年结余928万元,收入总计3,6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03万元、调出资金1,728万元,支出总计3,63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61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65,2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7,2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528,000万元。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94,6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9,98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14,710万元,均在云南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宣威市财政工作围绕年初预算目标,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财政收支总体平稳,但也存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等风险。从审计情况看,宣威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办理财政决算,本次审计也发现未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11,721.57万元等应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宣威市财政局2023年非税收入4,458.2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未纳入当年决算报表反映。
(二)未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11,721.57万元。
(三)审计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发现的问题。
1.2022年-2023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4,127.28万元;
2.2022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1.52万元未及时兑付;
3.部分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界定不精准。
(四)抽查宣威市财政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
1.宣威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未按规定的经济分类科目列支“三公”经费3.23万元;
2.宣威市财政局超标准列支会议费0.4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宣威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针对2023年非税收入4,458.2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未纳入当年决算报表反映的问题,要求宣威市财政局严格按相关规定纳入年终决算编报;针对未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11,721.57万元的问题,要求宣威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清理消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消化2018年前形成的财政暂付款项11,721.57万元;针对2022年-2023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4,127.28万元、2022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1.52万元未及时兑付的问题,要求宣威市财政局、宣威市住建局两部门积极配合,加快补助资金的拨付兑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部分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界定不精准的问题,要求宣威市住建局剔除不符合2023年计划任务实施范围的对象;针对宣威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未按规定的经济分类科目列支“三公”经费3.23万元的问题,要求宣威市财政局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针对宣威市财政局超标准列支会议费0.49万元的问题,要求宣威市财政局收回超标准列支会议费4,880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宣威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当年的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当年决算草案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二是加强对上级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宣威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2024年11月30日,审计报告所列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针对2023年非税收入4,458.2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未纳入当年决算报表反映的问题,宣威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完成整改;针对未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11,721.57万元的问题,宣威市财政局于2024年8月报经市人民政府核销3167万元,剩余资金继续组织清收,正在整改;针对2022年-2023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4,127.28万元、2022年宣威市农村危房(农房抗震)工程补助资金1.52万元未及时兑付的问题,涉及的补助资金已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一卡通”平台全部完成兑付,完成整改;针对部分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界定不精准的问题,宣威市住建局已将补助对象不精准剔除补助范围,完成整改;针对宣威市财政局机关财务未按规定的经济分类科目列支“三公”经费3.23万元的问题,宣威市财政局已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完成整改;针对宣威市财政局超标准列支会议费0.49万元的问题,宣威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6月27日收回超标准列支会议费4,880元交单位账户管理,完成整改。
审计提出的2条建议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