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依据: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11]第 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 7 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GB/T1536-2021《菜籽油》、Q/MJL0001S-2023《酱腌菜》、GB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Q/SJG0003S-2019《鸡精调味料》、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沙拉沙星 、多西环素、磺胺类(总量)、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甲氧苄啶、镉(以 Cd 计)、敌敌畏、毒死蜱、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乙酰甲胺磷、甲胺磷、甲基异柳磷、乐果、三唑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铅(以 Pb 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 Pb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 B₁、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镉(以 Cd 计)、总酸(以乙酸计)、菌落总数、柠檬黄、日落黄、酸价(以 KOH 计)、过氧化值、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乙基麦芽酚、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氨基酸态氮、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亚硝酸盐(以 NaNO₂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敌敌畏、甲胺磷、多菌灵、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氯唑磷、苯醚甲环唑、丙溴磷、联苯菊酯、杀扑磷、等指标。
本次公告合格样品50批次。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