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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催告书》送达公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2-23 15:58

张丽(性别:女;身份证号:530************362;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杨柳乡可渡街)

你在法定期限内,你未履行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于202466日作出的宣卫医罚〔2024061号行政处罚决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宣卫医催〔2024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及加处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宣威支行。如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送达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宣威市龙堡中路6号宣威市卫生健康局303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