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性别:女;身份证号:530************362;民族:汉族;住址:云南省宣威市杨柳乡可渡街):
你在法定期限内,你未履行宣威市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6月6日作出的宣卫医罚〔2024〕061号行政处罚决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催告书》(宣卫医催〔2024〕2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及加处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宣威支行。如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送达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宣威市龙堡中路6号宣威市卫生健康局303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