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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整改情况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2-17 15:47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曲靖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9-64: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曲靖市地处长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涉及跨界及敏感河流较多,重点行业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焦化行业在全省占比大,工业废水重金属类污染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全省首位,2021年以来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9起,仍处于高发态势,环境应急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1.严格审批备案焦化行业新建项目;跨界及敏感河流、水源地等重点敏感水体上游区域,从环境风险角度优化现有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2.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企一策”方案,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申报管理,2024年配合曲靖市级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核查,完成省下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考核任务;3.完成已排查1个(4个点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整改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具体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牵头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从产业布局、源头防范、应急处置能力等全方位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从环境风险角度优化现有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未准入焦化行业、敏感区域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相关要求,县级无焦化行业、敏感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截至2024年11月28日,宣威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30件,未涉及焦化行业、敏感区域项目。

(二)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云南端口”加强对辖区企业危废转移申报管理,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国家填报端”配合曲靖市级完成对宣威市鸿志新能源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宣威市申宇锌锗科技有限公司、宣威市辉航科技有限公司、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宣威市金龙福利锌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宣威市金路发展福利有限公司、宣威市泓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宣威蓝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宣威市榕城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2家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评估工作。完成省级下达的对宣威市凯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宣威市泓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宣威市申宇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云南省宣威市金路发展福利有限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宣威市金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宣威市金龙福利锌业有限公司、宣威市榕城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宣威市辉航科技有限公司、宣威蓝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排查工作。

(三)收尾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中余下1个生活污水类问题中第三污水处理厂、阿都乡、普立乡、双河乡4个点位的整治验收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以毫不懈怠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的工作态度,以科学完善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的跟踪问效,始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全过程发力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的衔接,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积极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三)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的“伤筋动骨”实现生态环境的“脱胎换骨”,做实污染排放“加减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把点、线、局部面治理变成系统治理,全面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