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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应急机构和能力建设严重滞后”整改情况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2-17 15:4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曲靖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9-65-2:应急机构和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企业风险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市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为78.5%,还达不到工作要求;部分涉化涉重涉危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差,应急事故池等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先期的风险识别、评估、处置等应对能力较为薄弱。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1.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加强网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报清理规范,做到应备尽备;2.针对区域涉重涉危等重点企业2024年至少开展1次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3.加大辖区企业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力度,强化环境风险设施和应急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各类环境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具体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牵头完成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根据《2024年曲靖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曲靖市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附表13识别企业清单,排查出宣威市涉及的重点企业和风险企业中应备案未备案的企业24家,截至2024年11月底,24家企业均已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系统上完成备案。

(二)组织辖区内涉重涉危重点企业开展了2次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环保设施设备排查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排查机制要点等,给企业印发相关学习资料和课件。

(三)通过安全生产暗访和企业自检自查等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状况、应急设施落实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发现应急设施设备类问题5个:1.对于云南省宣威市金路发展福利有限公司“因回转窑厂房破损改建,事故应急池被拆除”的情况,该公司在回转窑厂房改建期间,已启用电炉项目厂房的老蓝粉事故应急池作为当前事故应急池;2.对于宣威市金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存放应急物资的器材箱内杂物较多,物资摆放混乱”的问题,该公司已清理杂物,整理归置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清单;3.对于宣威市泓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积水较多”的问题,该公司已清空事故应急池积水,确保处于空置状态;4.对于宣威市榕城废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池水位较高,杂物较多未清理”和“应急物资室内物品摆放杂乱,应急物资未及时检查更新”的2个问题。该公司已清空事故应急池积水,清理池内杂物并作无害化处置,完善应急物资和台账、规范摆放要求,对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以毫不懈怠的精神面貌、全力以赴的工作态度、科学完善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的跟踪问效,始终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确保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持续健全突发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法审批;守住底线,严控风险”的工作原则,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好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管理为重、预防为主的常态化工作责任,持续积极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治,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可控。

(三)推动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的“伤筋动骨”实现生态环境的“脱胎换骨”,做实污染排放“加减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总量,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把点、线、局部面治理变成系统治理,全面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