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D53030020230816003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举报编号:D53030020230816003
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部分属实。1.“德村兔场建材厂”实为“宣威市羊场镇兔场村建材厂”,是一家从事建筑用石料开采、销售企业,通过核查,举报问题表述道路路线名字为小转山至新德林果场,于2010年修建的属库外未列养公路(土地性质为公路用地),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废弃石料乱堆放和破坏森林行为,但羊场镇兔场村建材厂曾在2019年、2022年因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被林草部门处罚,且已恢复植被。2.举报件反映挖占河道行为公司实为“宣威市喧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亦(赤)那河羊场段羊场镇工业园区远东亚鑫水泥厂附近跨亦(赤)那河大桥临桥上游左岸,不是榕城废渣综合利用公司。喧宇商贸公司在未取得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情况下,从2023年7月底开始在河道内施工建设,临河建设挡墙,通过回填土方后建物料仓库,目前已在原宽8米河道上违建挡墙基础长140米、宽7米(有1米宽度占用河道)。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喧宇商贸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对占用赤那河羊场段的构筑物进行拆除并清除河道内的弃土弃渣。
二是对喧宇商贸公司未取得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擅自临河占用河道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督促喧宇商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依法取得有关批复后方可继续建设。
1.已责令喧字商贸公司对占用河道的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并将河道内弃土弃渣进行了清理。
2.对喧宇商贸公司未经有权机关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未编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行为进行3万元水行政处罚。
3.喧宇商贸公司已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羊场产业园矿产品仓储物流基地洪水影响评价批复。
经自查自验,符合验收要求。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