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宣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1日至5月15日,对宣威市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134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项目4个,具体为: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2000万元,期限30年;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羊场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00万元,期限15年;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山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000万元,期限15年;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000万元,期限30年。
审计结果表明,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及使用相关资金,但此次审计也发现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46.15万元未缴入国库。
(二)一个项目开立多个专项债券资金账户,未严格执行专项债券专户管理。
(三)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产业园、凤凰山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宣威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针对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46.15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要求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将利息收入146.15万元缴入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门用于专项债券本息偿付;针对一个项目开立多个专项债券资金账户,未严格执行专项债券专户管理的问题,要求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存放安全规范;针对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产业园、凤凰山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求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方案计划,解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问题,有力推进虹桥产业园、凤凰山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整改情况如下:对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46.15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利息收入146.15万元缴入国库;对一个项目开立多个专项债券资金账户,未严格执行专项债券专户管理的问题,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已对相关账户作销户处理;对宣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产业园、凤凰山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云南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正在整改。
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相关单位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