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9—38—2)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1-22 10:43

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9—38—2)整改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编号:(69—38—2)

问题内容:一些矿山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如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大刺塘上采石场、罗平县阿岗镇小岗德石采石场、宣威市铭砂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作业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周边绿树林变成“白树林”。

整改措施:

督促铭砂建材采石场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有关环保手续及健全环保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防尘降尘、物料堆场的环保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车辆、完善洒水降尘设施、破碎筛分工段安装喷淋设施、产品堆场使用防尘布进行覆盖等,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粉尘无组织排放整治。

二、整改情况

1.破碎筛分工段、物料大棚喷淋设施已安装完成,露天料堆保持覆盖完善;

2.植被树木积尘已清扫完成。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自查自验,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管督查,对违反环境保护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势,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成效,确保类似问题不复发。二是加强宣传,提高企业和市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发展观念,从根本上减少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宣威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