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2〕3号)文件要求,下列人员向孩子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申请,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格初审,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复审,下列人员符合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政策,拟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公示的信息有不属实情况,请向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反映,监督电话:0874-7206793。
附件1.2023年第三季度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花名册.xlsx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