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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X53030020230821002号举报件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的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0-17 16:01

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X53030020230821002号举报件“宣威市宣威金月湖(电厂水库),2023年3月以来,水库内违法电鱼网鱼情况不断, 一直无人管”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名称及问题描述

举报编号:X53030020230821002。

举报内容:宣威市宣威金月湖(电厂水库),2023年3月以来,水库内违法电鱼网鱼情况不断,一直无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2023年8月22日,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安吉斌同志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实地调查取证,在金月湖中未发现违法电鱼网鱼情况,只发现十余起休闲垂钓行为。走访金月湖周边群众,多数人反映:金月湖内晚上有用三无船舶电鱼网鱼的情况,白天很少看到违法捕鱼情况。

二、整改措施

1.虹桥街道加强对辖区内船舶的管理,杜绝违法捕鱼和电鱼行为发生。

2.通过广播和张贴《生态环境保护告知书》的方式,在金月湖(电厂水库)周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法、守法,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在金月湖(电厂水库)周边设置禁止捕鱼警示牌,告诫警示周边群众,不得违法捕捞鱼类。

4.宣威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部门和虹桥街道按照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金月湖(电厂水库)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捕鱼行为。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2024年10月15日,宣威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对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X53030020230821002号举报件“宣威市宣威金月湖(电厂水库),2023年3月以来,水库内违法电鱼网鱼情况不断,一直无人管”问题整改结束,符合验收要求,请给予验收销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向金月湖(电厂水库)周边群众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让群众知法、守法,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公安、渔政、水务、运政等部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取缔三无船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捕鱼行为。

宣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