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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4-0063号)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10-18 16:5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何树仙、张明发、张丽、陈金申请,我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现予公告。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何树仙张明发

张丽

陈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宣威市宛水街道宣电社区居委会电厂生活区(东区)88幢1单元501号

530381002208GB00111F00880017

97.63

住宅

遗失

补办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