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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的公告(编号:2024-0056号)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9-02 15:02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执恢24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杨俊杰、胡艳娇芬名下坐落于宣威市建设街土地一宗(土地证号为:宣国用(2011)第01135号),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登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地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俊杰胡艳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宣威市建设街

B-35-123-3

34.8

商业用地

公告

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