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威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宣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参照本通知实施。
附件:宣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4版)
序号 | 事项 | 承办部门 | 备注 |
1 | 编制《宣威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2 | 制定《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 | 市自然资源局 | |
3 | 制定《宣威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 市财政局 | |
4 | 制定《宣威市厨余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5 | 制定《宣威市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6 | 制定《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 |
7 | 编制《宣威市城市公园体系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编制《宣威市城市抗震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制定《宣威市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市卫生健康局 | |
10 | 制定《宣威市中小学空置校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 | 市教育体育局 | |
11 | 调整宣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 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