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4)云0381执恢360号《执行裁定书》、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2024)云0381执恢3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张会肖、杨万朝名下坐落于宣威市振兴街295号内3幢1单元50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宣威市不动产权第0001514号),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登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会肖杨万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宣威市振兴街295号内3幢1单元502室 | 530381002201GB00027F10030018 | 54.70 | 住宅 | 公告 作废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