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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1-15 15: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28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西宁路139号,邮编:655400,电话:0874—7250618,电子邮箱:xwtyjbgs@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要求,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有序推进主动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对于需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的信息,采取会议、文件、工作群等形式予以公开;同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引领,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积极公开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民生政策,让广大退役军人广泛知晓,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阳光政务”,不断提高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的工作力度,统一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势、范围等环节。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本年度受理已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三级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制发程序和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了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发布程序脱节现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采取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和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局各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基本内容和相关法律的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让大家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时,与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联系机制,认真听取法制办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监督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相结合,落实了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形成了领导全面抓,办公室具体办理,各股室协调配合、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全面,信息公开渠道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不够精准、更新不够及时,与退役军人密切相关的信息有待加强。三是由于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没有专门的信息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积极性,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服务型、阳光透明政府的要求上来。二是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持续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绝对安全。及时、严格、准确地公开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动态,方便退役军人及时了解掌握退役军人事务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通过信息公开,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大力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