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权利人黄其琴申请办理坐落于宣威市城双路沃尔玛2幢S2-1-06-1号房屋名下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如下:
序号 | 申请人 | 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原权利人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黄其琴 | 宣威市城双路沃尔玛2幢S2-1-06-1号 | 00055575 | 曲靖市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8.31 | 商业服务 | 买卖 |
根据申请人提供资料,上述不动产系经一次或多次交易,申请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及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因原房产证书遗失,现未能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提交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4条的相关规定,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该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28日前),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登记发证。
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