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李品祥、叶春菊申请,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登记。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品祥叶春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宣威市西宁路大为财富广场5幢03号 | 530381001202GB00870F00050003 | 291.15 | 住宅 | 遗失 补办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