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宣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1-15 15: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2023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双龙街道文化路515号 邮编655400电话0874-7927355,电子邮箱:xwsgaj@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宣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紧贴公安工作中心及群众需求,依法履行法定主动公开职责,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全面公开财政预结算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围绕“六稳”“六保”以及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公开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并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优化升级美奂公园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结合警民互动微信群、“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指尖服务”,落实自助服务、预约服务、措施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惠民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托交管“12123”快速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事故,推动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互碰自赔、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制度、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各类执法信息。一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批,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今年以来,未发布信息因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严重表述错误、或因发布信息内容引起网络舆论等问题;未因发布信息不当,被相关部门通报。二是按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上转发信息、设置临时专题专栏、设置宣传活动页面等,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作出的积极贡献,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等有关工作。认真办理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宣威市公安局主动对接政府主管部门,全力推动110与12345热线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10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更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格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件系统交(转)办的事项,公安局指挥中心及时签收交办工单,转发相关警种部门认真核处回复,直至事项办结。2023年,市公安局共收到12345市长热线平台交办827件,承办827件、办结822件、5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100%,答复822件,答复率为99.39%。

(五)监督保障。压实压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35

行政强制

32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8.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宣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势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尺度上难以把握。

(二)改进情况。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指导各部门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年度,宣威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