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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2-12-31 1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宣威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2 1月1日—2022年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宣威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威市双龙街道文化路515号 邮编655400电话0874-7927355,电子邮箱:xwsgaj@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宣威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贴公安工作中心及群众需求,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工作举措,拓宽公开范围,强化机制保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权责清单,全面公开财政预结算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围绕“六稳”“六保”以及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公开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面。从重点从户籍、出入境、交警、治安等领域入手,相关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新媒体及自媒体平台广泛发布,最大限度服务群众、让利于民。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中标以及合同公告等工作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等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实现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法制审核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依法公开刑事、行政法律文书。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依托警务综合信息平台的“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全国信息共享平台”把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法规依据、服务监督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查询。2022,宣威市公安局通过云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对外公开刑事法律文书6130份,公开行政法律文书4030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并按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法确定专职人员,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单位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着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确保清晰传递政策内涵、正确释放政策信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现有新媒体平台6个即:宣威警方微信公众号、宣威警方微博、宣威警方抖音号、宣威警方今日头条号、宣威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宣威平安出行微博。一是规范开办新媒体。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局属政务新媒体定期巡查机制,保障各账号健康良性运维管理。二是规范建设政务新媒体。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宣威警方新媒体运维保障、日常监管机制,所有新媒体账号均由宣威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室进行后台运维、管理,专人维护,专人审核发布。规范新媒体审核发布机制,遵循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即值班编辑自检自审、责任编辑二次校对审核、分管领导最终审核,涉政类信息在此基础上逐级上报审核。三是及时发布信息。按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在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上转发信息、设置临时专题专栏、设置宣传活动页面等,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作出的积极贡献,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小程序”等有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参与12345热线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2022年,宣威市公安局共收到12345市长热线平台交办426件,承办426件、办结426件,办结率为100%,答复426件,答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5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22

行政强制

32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4.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宣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如: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部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少数单位公开内容和形势单一,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情况。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3宣威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审查审核程序,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拓展新媒体矩阵,持续加大推进警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三加强督察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丰富公开形势,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年度,宣威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