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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2-12-31 1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普立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202212月28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普立乡文明路3号,邮编:655406,电话:0874—7882165,电子邮箱:272079865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立乡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曲靖市、宣威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乡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地完成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普立乡人民政府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60条,其中,要闻动态14条,政务公开23条,专题专栏2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普立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信息管理。2022年,普立乡人民政府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四)公开平台。普立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通过整合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公众号等多种载体的全媒体立体化政务公开平台,真正把政府网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回应关切的便民服务平台。让群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当中,提高群众参与感,保证群众可以及时了解政府的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普立乡政府定期考核、督办与通报。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加强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对于弄虚作假,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单位严格惩处,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提高信息公开的速度和效果。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分析在公开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统一整理,形成一套可行的、符合我乡实际情况的公开方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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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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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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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机关干部对于信息公开的参与程度不深,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较少,途径单一。三是政府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不多,可能导致群众对于政府公开的信息不理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乡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全乡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的氛围,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以及服务群众的意识和积极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增加宣传途径,确保百姓更加清楚明了的知道政府信息。三是增近政府机关干部与群众的紧密感,对于群众不理解的信息,机关干部做到及时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立乡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