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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宣威市“1.1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3-11-16 09:25

市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16日21时30分许,在宣威市326国道小竹箐至新店K27+560M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1.16”事故开展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1月16日21时30分许,余XX驾驶贵BB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贵B0***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在宣威市326国道小竹箐至新店K27+560M处由西向东倒车时,其车辆尾部与沿32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的苏XX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汽车前部相撞,造成无号牌三轮汽车乘车人张XX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情况

宣威市公安局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于2023年01月16日21时50分接到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室指令“在宣威市326国道小竹箐至新店K27+560M路段,一辆三轮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人受伤,要求快速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蒋仓华、徐文再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接报后,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蒋仓华、徐文再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确认有人死亡,把现场情况立即向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代兴卫汇报,代兴卫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对现场初步勘察后,由于处于夜间,无夜间勘察设备,由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维护好现场,于第二天对现场进行勘察,事故中队民警袁明川、侯文光于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到达现场并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于2023年01月17日16时0分勘查结束,经核对无误后,撤出现场,恢复交通。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宣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东暄带领公安局副局长缪云浩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宣威市政府汇报。

(四)善后工作情况

驾驶员余XX已经和死者张XX家属协商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完毕。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当事人余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303***,住址为云南省宣威市***,持有“A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码为5303***,驾驶证档案编号为5303***,肇事时驾驶贵BB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贵B0***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

2、当事人苏XX,男,苗族,身份证号码为5303***,住址为云南省宣威市***,肇事时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

3、当事人张XX,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303***,住址为云南省宣威市***,肇事时乘坐无号牌三轮汽车,在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车辆情况

1、贵BB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为豪沃牌ZZ***车辆登记所有人贵州省盘州市***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余XX,车辆识别代号为LZ***,发动机号码为18***,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7月该车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为66***B0***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品牌型号为锣响牌LX***车辆登记所有人***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实际所有人余XX,车辆识别代号为LA***,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7月

2、无号牌三轮汽车品牌型号为五星牌三轮汽车,车辆所有人苏XX,车辆识别代码为LK***发动机型号为CF***,该车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道路情况及天气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宣威市326国道小竹箐新店K27+560M路段,该路段为双向机非混合道路,该道路为南北走向,南至务德乡政府,北至务德镇新店村委会。路面为干燥沥青路面,道路中心无隔离,道路两侧均为居民建筑物,道路宽620cm,该路段无交通信号控制,天气为阴。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

XX驾驶反光标识不合格的贵BB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贵B0***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未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定过错XX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定过错;经调查双方在此事故中过错基本相当XX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汽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未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问题

1.务德镇交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预防机制、制度不健全,措施及工作力度不足,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漏洞短板。

2、务德镇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车辆、人员制度、事故管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包保责任制度不到位。

3、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交通违法查处和打击力度不足未按照要求完成“减量控大”交通违法查处任务, 2022年,均未按照每月《“减量控大”秩序工作清单》完成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任务。事故当天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违法查处数为0。

四、责任追究建议

(一)建议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务德镇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务德交管站进行约谈。

(二)建议宣威市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务德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五、事故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督促检查和源头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人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一办一站五员”进村入户,对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人逐车开展安全提示、签订承诺书、登记建档管理。三是组织辖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加强村口、路口、道口交通违法查缉力度。二是与交警大队执法分队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逢集必守、逢中小学收放假必守、民俗节庆日必守”的要求,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力度。

(三)加强提示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双微”平台发布“1.16”较大事故情况,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二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句、发放宣传单等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三是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氛围。

六、事故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务德镇

1.要深刻吸取“1.16”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属地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交安办”实体化作,压实交安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联合勤务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和货车非法载人治理,坚决清除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致祸隐患。

3.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交安委“十百千”工程部署,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深度开展隐患治理,建好交通安全示范路、示范村,切实改善和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4.要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2015】58号文件,落实“七个一”“五项制度”“三化”要求。加强劝导站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三个一百”要求保障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工作经费。

(二)宣威市公安局

1.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驾驶人的管控力度。

2.派出所要做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考核及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兼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切实做好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提醒和劝导工作,“逢面必查”“逢集必守”“收放假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告”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监督举报非法载人违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治理的意愿,巩固交通安全社会共识。

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