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23年07月20日19时28分许,在宣威市一环路污水处理厂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1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7.20”事故开展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7月20日,姬XX驾驶悬挂号牌为云DA6***号电动自行车载代X从刘XX家出发沿宣威市一环路由南向北行驶,19时28分许行驶至污水处理厂路段后掉头往宣威市火车站方向行驶,之后该车前部碰撞同向由蔡XX停放在路边停车泊位上的贵F5Q***号轻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姬XX现场死亡,代X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情况
2023年07月20日19时31分,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余仕赞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宣威市一环路污水处理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请迅速出警处理,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于19时36分到达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已有一人死亡,另外一人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确认有人员死亡后,大队立即组织事故中队民警李继敏、侯文光、陈庆康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于07月20日22时30分勘查结束,拖移车辆到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恢复交通。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宣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局副局长徐世品带领交警大队教导员杨光金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宣威市政府汇报。
2023年07月20日22时30分,勘查结束,拖移车辆到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恢复交通。
(四)善后工作情况
已多次做死者家属工作,但死者家属仍未处理姬XX尸体。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当事人姬XX,男,回族,身份证号码为5224***,住址为云南省宣威市***,肇事时驾驶号牌为云DA6***号电动自行车(车辆识别代号为87***,电机号码为XW***),在事故中死亡。
2、当事人蔡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225***,住址为贵州省息烽县***,持有“C1D”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码为5225***,驾驶证档案编号为5303***,肇事时把贵F5Q***号轻型厢式货车停放在路边智慧停车泊位上。
(二)事故车辆情况
1、姬XX肇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为格林豪泰牌TDR***,车辆识别代号为87***,电机号码为XW***,该车车辆号牌为云DZ1***,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夏XX,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刘XX,号牌为云DA6***号,电动自行车登记所有人为张XX。
2、贵F5Q***号轻型厢式货车品牌型号为福田牌BJ***,车辆所有人蔡XX,车辆识别代号为LV***,发动机号码为BB***,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该车投保于***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为12***,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号为12***,保险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3日。
(三)道路情况及天气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宣威市一环路污水处理厂路段,该路段为双向六车道,呈南北走向,南至火车站,北至十里铺,道路单向宽1240cm,施画白色虚线,白色实线及停车泊位,公路行政等级为一般城市道路,路面性质为潮湿的沥青路面,道路两侧为居民住房,该路段有交通标线控制。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
姬XX未满16周岁,驾驶云DA6***号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超过法规限速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肇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存在问题
1.双龙街道交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预防机制、制度不健全,措施及工作力度不足,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漏洞短板。
2、双龙街道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车辆、人员制度、事故管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包保责任制度不到位。
3、双龙片区勤务室对辖区交通违法查处和打击力度不足,未按照要求完成“减量控大”交通违法查处任务,2023年,均未按照每月《“减量控大”秩序工作清单》完成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任务。
四、责任追究建议
(一)建议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双龙街道主要领导、双龙街道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宣威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双龙片区勤务室的领导进行约谈。
(二)建议宣威市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双龙街道负责人、安监站长、派出所所长、双龙片区勤务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五、事故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督促检查和源头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人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一办一站五员”进村入户,对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人逐车开展安全提示、签订承诺书、登记建档管理。三是组织辖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加强村口、路口、道口交通违法查缉力度。二是与交警大队执法分队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逢集必守、逢中小学收放假必守、民俗节庆日必守”的要求,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力度。
(三)加强提示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双微”平台发布“7.20”较大事故情况,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二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句、发放宣传单等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三是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氛围。
六、事故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双龙街道
1.要深刻吸取“7.20”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属地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交安办”实体化运作,压实交安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联合勤务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和货车非法载人治理,坚决清除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致祸隐患。
3.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交安委“十百千”工程部署,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深度开展隐患治理,建好交通安全示范路、示范村,切实改善和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二)宣威市公安局
1.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驾驶人的管控力度。
2.派出所及片区勤务室要做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考核及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兼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派出所及片区勤务室队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切实做好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日、婚丧嫁娶日等重点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提醒和劝导工作,将“逢面必查”“逢集必守”“收放假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告”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监督举报非法载人违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治理的意愿,巩固交通安全社会共识。
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