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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宣威市“5.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3-11-16 09:07

市人民政府:

2023年05月19日16时29分许,在宣威市龙潭镇营上村委会深沟路段(326线K886+800m)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5.19”事故开展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5月19日,黄XX驾驶一辆号牌为云F60***的罐式货车沿326国道线由宣威市区驶往宣威冒水井方向,16时29分许行至326国道线K886+800M处路段(宣威市龙潭镇营上村委会深沟丫口路段)时,该车向左侧翻甩出路面坠入路外山地,造成黄XX当场死亡,云F60***号车、部分路面、路旁居民财产受损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二)接处警情况

2023年5月19日17时58分,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代兴卫接到冒水井中队长徐万成电话报告称:“2023年5月19日16时32分接到宣威市公安局龙潭派出所电话转警称,326线在营上村委会深沟路段有一辆水泥罐车翻掉,有人受伤,是你们的管辖的案件,赶快出警处理。”现在我们已经到达现场。接警后代兴卫立即向领导作了汇报后组织侦查民警李顺华、马文全赶赴现场,于2023年5月19日18时50分到达现场,由代兴卫负责指挥,马文全负责绘制现场图,由李顺华负责现场照相、现场勘查并记录,其他工作人员现场维护和疏导交通。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宣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东暄带领副局长徐世品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宣威市政府汇报。

四)善后工作情况

XX和死者黄XX家属协商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完毕。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黄XX、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5322***,住宣威市文兴***肇事时驾驶云F602***号罐式重型货车,在事故中死亡。

(二)车辆基本情况

F60***号罐式重型货车,注册日期是2013年03月01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9月,车辆所有人是方XX(男、汉族,居民身份证编号5324***,住云南省玉溪市***),实际管理使用人是朱XX(男、汉族,居民身份证编号5303***,住云南省宣威市***)。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公司,地址是宣威市***,强制保险单号:PD***,有效期是2022年06月22日至2023年06月22日机动车商业保险投保于***联合运输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统筹单号是ZS***,有效期是2023年03月16日至2024年03月15日。

(三)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国道326线K886+800M(龙潭镇营上村委会深沟村路段)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至宣威市区方向,北至宣威市冒水井方向,道路由黄色单虚线分隔为双向车道,西侧路面宽380cm东侧路面宽520cm,东西两侧均设有宽为30cm的水泥路肩,西侧路面有长为2200cm的防撞墙,东侧路肩外有宽为40cm深为40cm的干涸水沟。由南向北方向呈下坡左转弯走向,坡度i=-2.5%弯道半径R≈11300cm。道路属国道四级公路,路面性质为干燥的沥青路面,该路段有限速40km/h的限速标志,事故现场视线一般。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

XX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云F60277号车发生事故时载有货物20.86吨,该车核定载质量是14.9吨)、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全部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问题

1.龙潭镇交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预防机制、制度不健全,措施及工作力度不足,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漏洞短板。

2、龙潭镇交安办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曲政办发201558号文件“三个一百”要求。

3.龙潭镇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车辆、人员制度、事故管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包保责任制度不到位。

4.龙潭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交通违法查处和打击力度不足未按照要求完成“减量控大”交通违法查处任务, 2023年,均未按照每月《“减量控大”秩序工作清单》完成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任务。事故当天龙潭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违法查处数为0。

四、责任追究建议

(一)建议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龙潭镇交通安全分管领导、龙潭镇镇长、安监站长、公路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进行约谈

(二)建议对分管交管业务领导、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五、事故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督促检查和源头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人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一办一站五员”进村入户,对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人逐车开展安全提示、签订承诺书、登记建档管理。三是组织辖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加强村口、路口、道口交通违法查缉力度。二是与交警大队执法分队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逢集必守、逢中小学收放假必守、民俗节庆日必守”的要求,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力度。

(三)加强提示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双微”平台发布“5.19”重大事故情况,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二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句、发放宣传单等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三是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氛围。

六、事故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龙潭镇

1.要深刻吸取“5.19”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属地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交安办”实体化作,压实交安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联合勤务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和货车非法载人治理,坚决清除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致祸隐患。

3.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交安委“十百千”工程部署,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深度开展隐患治理,建好交通安全示范路、示范村,切实改善和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4.要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2015】58号文件,落实“七个一”“五项制度”“三化”要求。加强劝导站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三个一百”要求保障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工作经费。

(二)宣威市公安局

1.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驾驶人的管控力度。

2.派出所要做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考核及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兼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派出所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切实做好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提醒和劝导工作,“逢面必查”“逢集必守”“收放假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告”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监督举报非法载人违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治理的意愿,巩固交通安全社会共识。

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