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23年04月08日06时07分许,在宣威市境内密五线K1+100M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及车辆、房屋受损、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东暄作出重要批示,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了宣威市“4.08”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该事故开展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交通事故防范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4月08日,叶XX驾驶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宣威市宣峰水泥厂驶往贵州洒基电厂拉煤,06时07分许行驶至宣威市境内密五线K1+100米处路段时,车辆转弯时失控,撞向路外袁XX家的房屋,并撞倒碾压行人孔XX,造成孔XX现场死亡、袁XX家房屋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情况
2023年04月08日06时11分宣威市公安局海岱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老密德交警中队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撞击碾压行人,请出警处理,接警后海岱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海岱派出所交警中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海岱派出所交警中队到现场勘查后,被压行人已经死亡,请求事故中队来处理,事故中队民警李继敏、袁明川、候文光、陈庆康立即赶往现场,于2023年04月08日09时25分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于2023年04月08日11时10分勘查结束,经核对无误后,撤出现场,恢复交通,肇事车辆于11时30分被拖车拖移到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宣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东暄带领副局长徐世品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宣威市政府汇报。
于2023年04月08日11时10分,事故现场处置、勘查工作结束,事故路段恢复交通。
(四)善后工作情况
犯罪嫌疑人叶XX已经和死者孔XX家属协商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完毕。犯罪嫌疑人叶XX交通肇事案于2023年05月24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023年06月14日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3)云0***刑初4***号判决书判处叶XX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23年09月12日给以叶XX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1、当事人叶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322***,住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持有“A2”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码为5322***,驾驶证档案编号为5303***,肇事时驾驶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云D3***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
2、当事人孔XX,女,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322***,住址为云南省宣威市***,肇事时系行人,在事故中死亡。
(二)车辆基本情况:
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品牌型号为陕汽牌SX***,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宣威市***,车辆识别代号为LZ***,发动机号码为31***,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该车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为60***,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号为60***;云D3***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品牌型号为宇畅牌YC***,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宣威市***有限公司,车辆识别代号为LX***,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该车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单号为60***。
(三)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宣威境内密五线K1+100米处,属机非混合道路,西侧道路通向鸡田线,道路宽700cm,东侧道路通向海岱镇乐所村委会,道路路口宽980cm,南侧道路通往贵州五一桥,道路宽600cm,道路两侧路肩宽30cm,鸡田线至五一桥属上坡路段,坡度i=2%,该路段鸡田线至五一桥属急弯路段,弯道半径R=1030cm,道路两侧为居民住房,该路段无交通标志标线控制。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
叶XX驾驶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肇事,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存在问题
1.海岱镇交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预防机制、制度不健全,措施及工作力度不足,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漏洞短板。
2、海岱镇交安办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曲政办发〔2015〕58号文件“三个一百”要求。
3、海岱镇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车辆、人员制度、事故管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包保责任制度不到位。
4、道路管养单位宣威公路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够深入。
5、密德交警中队对辖区交通违法查处和打击力度不足,未按照要求完成“减量控大”交通违法查处任务,2023年,均未按照每月《“减量控大”秩序工作清单》完成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任务。事故当天密德交警中队违法查处数为0.
四、责任追究建议
(一)依法追究驾驶人叶XX的刑事责任。
(二)建议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海岱镇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密德交警中队分管领导、道路管养单位海岱交管站进行约谈。
(三)建议宣威市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密德交警中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五、事故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督促检查和源头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人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一办一站五员”进村入户,对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人逐车开展安全提示、签订承诺书、登记建档管理。三是组织辖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加强村口、路口、道口交通违法查缉力度。二是与交警大队执法分队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逢集必守、逢中小学收放假必守、民俗节庆日必守”的要求,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力度。
(三)加强提示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双微”平台发布“4.08”重大事故情况,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二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句、发放宣传单等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三是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氛围。
六、事故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海岱镇
1.要深刻吸取“4.08”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属地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交安办”实体化运作,压实交安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联合勤务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和货车非法载人治理,坚决清除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致祸隐患。
3.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交安委“十百千”工程部署,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深度开展隐患治理,建好交通安全示范路、示范村,切实改善和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4.要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2015】58号文件,落实“七个一”“五项制度”“三化”要求。
(二)宣威市公安局
1.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驾驶人的管控力度。
2.派出所要做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考核及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兼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交警中队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切实做好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提醒和劝导工作,将“逢面必查”“逢集必守”“收放假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告”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监督举报非法载人违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治理的意愿,巩固交通安全社会共识。
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