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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宣威市“1.04”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3-11-16 08:49

市人民政府:

2023年01月04日15时33分许,在羊场鸡街公路(羊鸡线)K14+900M处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1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1.04”事故开展了深度调查。目前,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01月04日,吴XX驾驶云AJ7***小型轿车沿羊场鸡街公路(羊鸡线)宣威鸡街方向驶往宣威市田坝镇方向,15时30分许行驶至羊场鸡街公路(羊鸡线)K14+900M处路段时,与对向行驶孔XX驾驶D98***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牵引云D7***挂)相撞,造成AJ7***小型轿车乘车人李XX受伤,驾驶员吴XX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23年01月23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情况

2023年01月04日15时33分,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板桥中队接到110指令在宣威市板桥街道歌乐村委会罗家营路段,有一小型轿车和罐车撞着,小型轿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受伤,伤情严重,请中队速派人处理。接警后,民警朱兴书、浦军立即驱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于2023年01月04日15时50分到达事故现场2023年01月04日15时55分对现场进行勘察,由朱兴书负责绘制现场图及现场勘查记录,浦军负责照相勘查。

(三)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宣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东暄带领公安局局长缪云浩及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并立即向宣威市政府汇报。

2023年01月04日16时50分结束,勘查结束后,将肇事车辆拖至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停车场,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四)善后工作情况

死者吴XX已安葬,民事已赔偿。

二、事故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和天气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当事人吴XX、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住浙江省永嘉县***,持证号为:3303***,档案编号为:5301***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肇事时驾驶云AJ7***号小型轿车。

2、当事人孔XX、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5322***,住宣威市***,发生事故时驾驶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云D7***挂号车。

3、当事人李XX、女、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住浙江省永嘉县***,发生事故时乘坐吴XX驾驶的云AJ7***号小型轿车。

(二)事故车辆情况

1、云AJ7***号小型轿车注册日期是2013年01月25日,车辆所有人是当事人吴XX。该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强制保险单号:PD***,有效期是2022年01月25日至2023年01月24日。综合商业保险单号:PDA***,有效期是2022年01月25日至2023年01月24日。

2、云D9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云D7***挂号车注册日期均是2020年09月29日,车辆所有人均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X、女、汉族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公民身份证号是5303***),住址是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该牵引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制保险单号:11***,有效期是2022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17日,综合商业保险单号:11***,有效期是2022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17日。

(三)道路及天气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宣威市羊场鸡街公路(羊鸡线)14公里900米(歌乐村委会罗家营)路段,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公路有效路面1080cm,东至田坝西至宣天公路,道路南北侧是歌乐村委会居民住房及荒地。肇事路段有限速标志时速为40km/h,属混合式交通。道路由中心单虚线分隔为双向车道,车道宽度均为540cm,路面性质均为干燥的沥青路面;道路两侧均有行道树和路肩,路肩宽均为30cm;道路南北侧是歌乐村委会居民住房及荒地。由田坝镇向鸡街方向羊鸡线K9+480M设有60KM/H的标志,现场路段由鸡街往田坝方向设有40KM/H的标志。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及责任认定

XX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孔XX驾驶机动车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问题

1.板桥街道交安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预防机制、制度不健全,措施及工作力度不足,交通安全工作存在漏洞短板。

2. 板桥街道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车辆、人员制度、事故管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制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包保责任制度不到位。

3、道路管养单位宣威公路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够深入。

4. 板桥交警中队对辖区交通违法查处和打击力度不足未按照要求完成“减量控大”交通违法查处任务,2022年,均未按照每月《“减量控大”秩序工作清单》完成严重交通违法查处任务。事故当天板桥交警中队违法查处数为0。

四、责任追究建议

(一)建议由宣威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板桥街道主要领导、板桥街道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宣威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板桥交警中队的领导进行约谈。

(二)建议宣威市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板桥街道主任、安监站长、宣威公路分局、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五、事故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一)加强督促检查和源头管理。一是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组织客运企业负责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人员及客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民警联合“一办一站五员”进村入户,对微型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登记、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人逐车开展安全提示、签订承诺书、登记建档管理。三是组织辖区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面包车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意识。

(二)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加强村口、路口、道口交通违法查缉力度。二是与交警大队执法分队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大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查处打击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逢集必守、逢中小学收放假必守、民俗节庆日必守”的要求,加强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范力度。

(三)加强提示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一是通过“双微”平台发布“1.04”较大事故情况,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出行;二是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发放宣传单等形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三是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货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治理氛围。

六、事故预防措施及整改建议

(一)板桥街道

1.要深刻吸取“1.04”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狠抓属地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交安办”实体化作,压实交安办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加大联合勤务和联合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和货车非法载人治理,坚决清除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致祸隐患。

3.要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市交安委“十百千”工程部署,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深度开展隐患治理,建好交通安全示范路、示范村,确实改善和提升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4. 要严格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2015】58号文件,落实“七个一”“五项制度”“三化”要求。加强劝导站运行管理,严格按照“三个一百”要求保障农村兼职交通协管员工作经费。

(二)宣威市公安局

1.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道路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驾驶人的管控力度。

2.派出所及交警中队要做好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管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考核及跟踪问效。要加强对兼职交通协管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

3.派出所及交警中队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切实做好赶集日、学生上放学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间节点的交通安全提醒和劝导工作,将“逢面必查”“逢集必守”“收放假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告”包保责任严格落实到位,完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监督举报非法载人违法,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环境建设治理的意愿,巩固交通安全社会共识。

宣威市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