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编号:2023-0054号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3)云0112执恢55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112执恢555号之四《执行裁定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局现对被执行人李海云名下坐落于宣威市建设街东段,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0)第05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D-(30)-5,证书编码:No001063051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持书面材料于2023年11月20日前向宣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联系电话:0874-7133436
地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内)
特此公告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