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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霞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3-10-30 16:39

詹霞琴(性别:女;身份证号:360************64X;民族:汉族;住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大沙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宣卫医2023065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如下:

你(单位)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宣威欣雅口腔诊所为患者进行牙科治疗并收取治疗费人民3600.00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并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3600.00元(大写:伍万叁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宣威支行。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向麒麟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宣威市卫生健康局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