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23:00左右,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连铸二冷室漏钢,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9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2022年7月18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2〕16号)《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要求,成立了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进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市安委办印发了《宣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
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宣安办发〔2023〕20号),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宣威经开区、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对照《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听取了凤钢公司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事故单位吸取事故教训以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评估组经充分讨论研究,形成了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报告、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相关落实文件资料已归档。
(一)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凤钢公司,给予处罚款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二)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邱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电工班值班班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2.董某某,凤钢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处罚款〔上一年工资收入的40%(96310×40%=38524)〕38524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3.陈某,凤钢公司总经理,处罚款〔上一年工资收入的40%(93700×40%=37480)〕3748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4.陈学某,凤钢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给予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并处罚款〔上一年工资收入的30%(71102×30%=21330.6)〕21330元,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于2022年7月29至8月28日期间暂停并于2022年8月1日缴纳罚款。
5.陈玉某,凤钢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给予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并处罚款〔上一年工资收入的30%(67200×30%=20160)〕20160元,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于2022年7月29至8月28日期间暂停并于2022年8月1日缴纳罚款。
6.李某某,凤钢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给予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并处罚款〔上一年工资收入的30%(58624×30%=17587.2)〕17587元,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于2022年7月29至8月28日期间暂停并于2022年8月1日缴纳罚款。
7.彭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主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8.胡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设备副主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9.王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技术副主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10.旷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安全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11.马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连铸主任,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12.胡高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电工班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13.王小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连铸机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14.张某某,凤钢公司二炼钢车间连铸副机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已于2022年8月1日缴纳 。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凤钢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汲取事故教训,开展现场隐患整改。
凤钢公司立即在连铸二冷室平台设置隔离护栏,对出入口活动门用锁锁住,并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钥匙交由专人保管,生产期间严禁人员进入;在连铸二冷室一段与二段每流之间做隔断,二冷室内外油气管路、电缆线路、油气控制箱、二冷伺服夹辊控制箱等不合理的设备管线移到合理位置并做好防护;在二冷室区域加装监控,采用可视化管理;发现连铸结晶器出现液面波动不稳定时停止浇铸,重新开浇。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隐患排查。凤钢公司安全管理部每月联合设备部对各单位开展行车专项检查;每月联合能源动力部对各单位开展电气专项检查及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每月对各单位开展综合隐患排查及标准化专项检查。凤钢公司各单位每月开展交叉检查,针对交叉的隐患下发相应单位按时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完反馈至安全管理部;每月自行组织两次班组长以上人员开展自检自查,每月月底将自检自查结果反馈至安全管理部备案存档。
2.危险源辨识。2022年5月份以来,凤钢公司安全管理部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每季度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各单位分工序、分岗位按照作业流程进行风险辨识,对各工序涉及的正常生产作业、非正常生产(设备事故、生产事故)、检维修、换炉、换规格、换辊等进行辨识。凤钢公司各单位根据危险源辨识控制措施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危险等级制定各级危险源检查表,生产副总每季度组织检查一级危险源,各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级、二级危险源,各单位工段长每周组织检查一级、二级、三级危险源,各班组长每日进行点巡检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危险源,做好各级危险源检查相关隐患排查记录。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好警示教育。
凤钢公司认真落实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对进入公司新入职员工开展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每个职工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每月根据同行业的安全事故,做《在事故中警醒》培训课件下发各单位,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完相关纸质版材料提交安全管理部备案。凤钢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课件每月组织两次各单位班组长及工段长以上人员进行培训及考试;联合设备部开展对各单位行车地操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下发《地操培训合格证》;开展对各单位有限空间监护人员安全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下发《有限空间监护培训合格证》。凤钢公司各班组每周三组织组员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且各班组每天班前会员工轮流开展安全宣讲。凤钢公司各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应急演练及应急队伍训练,演练方案、训练内容、评审等相关记录提交安全管理部存档。
四、评估总体情况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凤钢公司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宣政发〔2022〕116号)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并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罚款。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基本到位。
五、工作建议
凤钢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监管;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生产全过程安全。
宣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