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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4-09-06 09:21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力人)获得民政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宣威市双龙街道文化路296号

联系电话:0874-7123054
传  真:0874-7133430
邮政编码:655400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力人可以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二是新闻媒体、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将在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开权力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寄出,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点击此处跳转)。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一同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四)办理流程

1.材料审查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所需信息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程序、方式,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对申请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及时登记,予以受理。

2.办理时限

1)当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信函、传真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网上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3.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后,于法定时限内依法提供其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根据公开方式和途径,自行查找;

3)不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4)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和答复。

(五)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六)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执行。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100元/件。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20元/页。201页以上的,40元/页。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力人可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拨打0874—7123054进行咨询、申诉。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宣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受理机关名称


公民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代表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机构类型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代理人信息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所需 情况

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所需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以接受其方式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

□邮寄 □传真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本人(单位)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未经公开单位许可,不得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受理号:受理

2.宣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