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乐果、乙酰甲胺磷、噻虫胺、镉(以Cd计)、氧乐果、联苯菊酯、水胺硫磷、甲氰菊酯、甲胺磷、毒死蜱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宣威市东兴农贸市场宁某花销售的1批小米辣及其1批本地茄,镉(以Cd计)超标。
对云南省宣威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镉--重金属镉呈现不溶解状态,会与纤维素大分子结合而留在细胞结构中,很难去除,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且有蓄积毒性。低水平的镉暴露即可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肾功能障碍是早期镉暴露的有害效应,长期暴露可导致以肾小管损伤为主的肾功能损害和骨损害。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将镉及其化合物归为第一类人类致癌物。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危害。镉超标可能种植环境如土壤、灌溉用水的重金属镉含量较高,经过农作物吸收,而导致镉超标。可能是使用的化肥或农药而引入污染。可能种植的作物对重金属镉富集能力比较强。也可能由于农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其被污染。
镉超标控制措施:①、对此次发现的不合格重金属项目、食用农产品品种和区域,持续加强抽检监测;
②、环保部门对重金属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排查和解决由工业生产等造成的重金属对水和土壤的污染,从源头解决重金属污染在食物链中的传递蓄积;
③、科学合理的安排轮间套作。通过超富集和普通作物轮间套作,利用超富集作物吸附某些重金属,净化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水。也可以通过培育重金属耐受性强,低积累的作物,有效降低土壤中重金属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④、健全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后续本地区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属于外地农产品流通销售引入风险还是本地种植生产环节风险分析提供有力支撑,为食用农产品的监管措施提供方向性指导。
⑤、提高种植者,运输者,销售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运输储存要求的相关法律要求,杜绝食用农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情况发生。
本次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附件:31期.xls
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