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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公示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2-11-02 09:57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现将《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公示如下:(内容见附件)

宣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凤凰钢铁有限公司“4·27”灼烫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