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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到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实施的公告

  • 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2-08-26 15:27

根据《宣威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将宣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实施的教师资格认定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到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

2.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

3.校车使用审查(报宣威市人民政府审批);

4.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5.学校合并、撤销、搬迁审核(报宣威市人民政府审批);

6.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7.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8.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二、调整时间

调整时间从2022年7月25日起,宣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再办理此次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

宣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